你好!首先谢谢你的关注,我需要你的建议和帮助,谢谢。
2015年10月26日,与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2015年11月10日到B公司面试,上岗前体检发现耳朵听力不好,我想起在A公司工作期间最近的一次体验(职业病健康检查)是2015年9月27日,当时检查医生没有告诉我体验情况,过后公司也没有告诉我体检结果,在2015年11月13日我打电话问A公司哪次的体检报告,A公司给我的说法是:体检报告在我离职后才拿到,结果是听力有问题需复查。
现如今A公司没有给我一个正式的说法,一直说需要问上面的领导,这种情况当事人的我有些什么合法权益?从什么途径寻求解决?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