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一名本科2012级大四学生,正常于2016年6月份毕业。2012年,校学位委员会于2012年通过邮件通知学院领导,自2012级学生开始,学位证要求英语四级必须达到390.5分。2012级之前的要求是355分。然而至今三年多的时间里,院领导都没有将此消息通知于学生。直到本人于2015年11月找到校学位委员会确认此事,再到院领导核实情况,院领导才打开了三年前的通知邮件。本人此前多次询问学院领导老师是否是355分的四级要求,都得到肯定的答案。导致我误以为我可以顺利的拿到学位证书。然而直到今天弄清楚事实时,已经错过了最后一次报名四级的时间。我已经无法顺利的拿到学位证书,这对我的就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起诉失职的学院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