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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劳动者和企业的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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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广东中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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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5-12-4 15:07:33

律师你好,本人于2013年6月入职于某企业,工作大概1.5年因岗位需要外派到广州上海两地培训考证,前往培训前公司要求签订合同分别5年和1年,共签了6年劳动合同,两次培训共用约1.2元人民币公司支付,培训获得资格证书归公司所得。本人于2015年7月底提出离职并替交过申请书,但行政经理未批准,并算起培训费一事按签定合同法算应赔8000元人民币,本人一听收回离职申请书,于2015年8月20日上月人工后自动离职,未收20天工资。但离职后的这1到3个月收到该公司发来邮件及律师信件,要求回去办理赔付及伪约金一系列东西,否则帐户冻结,财产查封等一系列后果自负。 本人有什么责任及不赔该公司能怎样?主要是所获证书不归我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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