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以下合同文本,咨询一下律师:
第一条:合作人的姓名
第二条:XX教育地址、名称及合作年限
名称:XX教育辅导机构,以下简称该机构。
合作年限: 自合作协议订立之日起无期限(寒暑假不包括在内)
第三条:合作模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协议:甲方以自有房产(XX省XX市XX路XX号XX大厦308)做为该机构的场地为合作条件;乙方负责管理全面事务:包括教学、后勤等工作。双方就该机构经营共同承担费用及风险,并共享利润。
第四条:收入、支出、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孩子的辅导费用以及日常开销暂由乙方管理,每两个月按总收入扣除所有费用结算一次,并分配利润。 所有费用包括:水电费用、教师工资、阿姨工资、食材费用、宣传费用以及必须的一些日常开销等。甲乙双方按50%比例分享利润,50%比例分担成本及风险。
甲乙双方按50%出资的20套课桌椅以及厨房的部分厨具为甲乙双方的共有财产,其余机构里的所有设施均为甲方所有(如后期有所变动,另行商议)。
若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产生任何股份转让的需求,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提问如下:因为是面对小学生有寒暑假,所以合同中第二条是这样规定的:自合作协议订立之日起无期限(寒暑假不包括在内),所以甲方在寒暑假房子空着,没有房租以及其他收入。请问,甲方在寒暑假有权利把房子出租或者用于其他用途收入吗?所得的房租的以及其他收入要不要和乙方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