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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病逝留房产补偿款被私领 守寡8年妻子告3兄弟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5-6-16 13:29:21>跟律师谈谈<

今日打油诗

夫妻结缡十几载, 生而同寝死同埋。 补偿款项被私领, 且看法官断回来!

丈夫病逝后,留下妻子一人。守寡的她,生活本已孤独无助,不想丈夫名下房产的补偿款等,却被丈夫的三个兄弟偷偷据为己有。他们还口口声声说她没领过结婚证,“充其量算个朋友”。如此无礼贪婪,跟唱戏一样。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近日温州平阳法院鳌江法庭将这难断的“家务事”,断了个明明白白,且听老师伯细细道来:

丈夫病逝留下房产

这案子的原告姓林,今年65岁,平阳鳌江人,守寡8年,目前是低保户。

1992年,她经人介绍与丈夫周某相识,后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按规定领结婚证,两人未生育子女。

2007年1月,周某因病入院治疗,后不治,留下两间房屋。丈夫去世,膝下无子,林某孤苦伶仃,生活也陷入困境。

补偿款项全被私领

2013年,当地镇政府对这两间房屋进行行政征收,周某的三个兄弟对情况有所隐瞒,与政府签订了《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私下领取了征收补偿款、补助款、奖励款等合计70.5万元。

得知此事后,林某要求三人返还款项,但遭到拒绝。

林某只能诉诸法院。

她充其量是个朋友?

被告周氏三兄弟是这样答辩的:周某去世后,身后事由他们三人操办,并说林某充其量只是周某的一个朋友,不是周某的妻子。为此,三人提供了周某注销户籍前的户口簿,上面记载着周某的婚姻状况为未婚。“即使法院认定我们要偿还这些补偿款,也要扣除之前操办丧事的花销费用,大概12万元,还有当初周某住院护理费3万元和诉讼费用等。”庭审中,最年长的周家大哥算了这样一笔账。

死且同穴岂非夫妻!

林某提起亡夫,几度哽咽:“他们胡说!我和丈夫周某在1992年认识,那年农历四月按农村习俗办的婚礼,之后一起生活了十几年,直到他离世。连他的墓穴碑文上也写着我的名字,怎么可以说我不是他的妻子?”林某提供了当地居委会的证明以及媒人陈某的证词,以此证实自己同周某的夫妻关系。

法院认定: 是事实婚姻需返还款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林某与周某从1992年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已形成事实婚姻。林某作为周某配偶,根据法律规定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对周某遗留财产依法享有继承权。被告周氏三兄弟主张丧事费用、住院护理费等费用应在上述款项中扣减,但其提供的证据仅能证实为办理周某丧事事宜各项费用1万元,结合当地习俗及此案实际情况,酌情确定为5万元。其他未提供证据证明的费用,法院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65.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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