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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漓江水清岸绿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25-5-23 9:44:28>跟律师谈谈<

“生产废水直排入沟渠,水体发黑发臭。”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动开展漓江支流保护专项监督时,接到群众反映,该区朝阳乡南村某豆腐加工厂长期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直排至村内灌溉水渠,存在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产生活用水等问题。

经现场核查,问题属实,相关部门存在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对此,该区纪委监委向有关职能部门和朝阳乡政府制发问题整改提示函,约谈提醒相关负责人5人次,督促成立联合执法组,依法依规封堵废水直排口2个,完成排污管道清淤20米,保障漓江支流朝阳河周边西南村396户村民的生产生活用水安全。

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群众反映强烈的漓江支流水体污染、沿岸滩涂脏乱臭等突出问题,纳入市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漓江支流保护专项监督,严肃查处乱挖乱排、排污口截污整治项目推进慢、长期闲置专项资金等乱象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问题,压紧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推动黑臭水体动态“清零”,进一步提高漓江沿线城镇人居生活环境质量。

高压惩治强震慑,清除漓江水质“污染源”

“在污水管网建设工程中收受老板贿赂。”2024年5月,桂林市雁山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关于该区城市管理局原局长秦某某的问题反映。

结合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区纪委监委抽丝剥茧,发现秦某某收入异常,经常有大额资金往来。随后,该区纪委监委对秦某某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秦某某利用担任雁山区城市管理局“一把手”的职务便利,帮助商人老板承接城中村改造工程、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等项目和相关监理业务,并在结算工程款和追讨部分工程款过程中为其提供帮助,从中收受好处费60余万元。最终,秦某某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法所得被收缴。

“作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人,却在污水管网等建设工程中‘滑倒’,自身反倒成了破坏自然生态和政治生态的‘污染源’。”雁山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该区通过对秦某某案关联问题线索全面盘点、分类梳理,循线深挖“案中案”“关联案”,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漓江流域水土保持提升工程等项目谋私贪腐问题,坚决清除破坏生态环境的“毒瘤”。

桂林市纪委监委成立工作专班强化协调指挥,实行委领导包河包县区包单位包案机制,开列问题、责任、措施和落实“4张清单”,建立线索排查、提级督办、约谈问责等“10项工作机制”;同时结合信访举报、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反映情况,深挖细查问题线索。

今年2月,桂林市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发现秀峰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李某某于2019年至2020年担任该区委常委、副区长期间,将手中权力当作利益交换的筹码,在位于漓江支流桃花江、南溪河沿岸的秀峰区甲山街道于家村、唐家村等城中村雨污排水改造项目工程款拨付方面,违规为商人老板开“绿灯”,并先后3次收受好处费60万元。李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5月8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自然生态要山清水秀,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查办案件为突破口,对2021年以来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线索进行全面起底排查,建立与巡察、财政、审计、信访、公安、生态等部门线索快速移送机制。今年以来,共发现问题线索50件,立案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47人,留置8人。

对照清单抓整改,让群众共享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漓江是桂林山水的灵魂,其干流全长约214公里,大小支流错综复杂,是我国南方生态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桂林市纪委监委坚持以督促改,协助市委出台桂林漓江支流“消劣返清”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由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专项监督工作专班,统筹推进专项监督工作。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重点任务攻坚提升推进会、专项监督工作汇报会等,对工作进行部署,并带队深入六城区实地调研4条劣Ⅴ类水质支流治理情况,与相关城区党政主要领导谈心谈话,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

“一到大雨天,下水道的污水就往上涌,臭气熏天,走在路上经常被污水溅一身,相关部门也不管管。”今年初,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城管委纪检监察组在位于叠彩区芳华路旁的漓江支流清风沟实地走访时,附近居民刘先生向工作人员诉说了困扰已久的烦心事。

该纪检监察组通过对污水管道沿线追踪,发现附近的某小区竟将其中一处污水管错接到雨水管网,污水顺着雨水管道直接排入了河道,不仅污染河道水质,还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雨污错接混接,污染在水里,根源在岸上,核心在管网,必须落实监管责任,尽快修正排水系统‘毛细血管’。”找准原因后,该纪检监察组将问题以清单形式反馈至驻在单位,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其抓紧整改到位。同时“室组地局”联动,对全市范围内雨污混接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17个,新建管道1778米,疏通管渠2055米,从源头上遏制污水乱排问题,昔日的“臭水沟”变成了居民休闲的好去处。

造成水污染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压实责任推动解决,不仅要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还要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各类监督统筹联动、协同发力的监督体系。

今年3月,桂林市纪委监委向4条漓江劣Ⅴ类水质支流流经城区和有关生态环境职能部门制发工作提示函8份,同步抄送包联的市领导,推动多部门联合开展整治行动。该市纪委监委对4条劣Ⅴ类水质支流制定“一河一策一清单”监督方案,将147个漓江支流水质提升项目建设纳入桂林市工程建设领域监督平台动态监督,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为推动问题改深改透,秀峰区纪委监委建立“1+1”专项监督包抓机制,由区纪委班子成员包河段包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建立问题清单,全过程跟进监督。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共发现漓江支流生态环境问题32个,通过制发工作提醒函和整改通知书,督促城管、河长办等部门完成清理道光河、乌金河、甲山溪的水葫芦及各类垃圾,拆除河道沿岸183处违法建筑。

“整治漓江支流黑臭水体问题并非‘一锤子买卖’。针对南湾河等6条支流水质持续改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反馈的109个问题整改和其他漓江流域问题治理,我们制定监督重点任务清单,综合运用‘室组地’‘室组局’联动监督方式开展整改‘回头看’,督促相关部门落实主管监管责任,举一反三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并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218个。”桂林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说。

标本兼治促长效,筑牢漓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

漓江保护涉及12个县(区),呈现跨层级管辖、跨行业监管、跨地区交叉等特点。桂林市纪委监委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推动整改整治与成果转化贯通融合,从解决一件事到解决一类事、从管住当前事到管住今后事,建立健全行得通、做得实、长期管用的制度机制,真正利当下、管长远。

“南溪河、瓦窑河、桃花江等漓江支流存在生活垃圾倾倒、水面浮藻多等问题,严重污染水质,对水生生物的繁衍生息环境造成干扰和破坏。”今年2月,象山区纪委监委对漓江流域(象山段)监督调研时,发现水体脏臭,相关部门监管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对此,象山区纪委监委一方面主动约谈乡(街道)、职能部门12人次,压实整治责任;另一方面,向城管、乡(街道)等部门单位制发监察建议书5份,开展漓江流域(象山段)水质提升专项监督检查16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0个,推动问题真改实改。

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找准制度建设薄弱点、权力运行风险点,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补齐短板。雁山区纪委监委针对秦某某案暴露出的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履职不尽责、执法犯法等问题,于2024年12月向该区城市管理局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完善“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以制度固化整改成果,释放综合治理叠加效应。

桂林市纪委监委加强与党委政府督查、人大监督、巡察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制定完善《桂林漓江流域水质提升专项监督工作制度》《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压实生态环保责任。今年以来,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推动办成清淤疏浚、修正排水系统等实事好事22件,推动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漓江洲岛滩涂保护规定等机制10余项。

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在强力推进整治漓江支流黑臭水体问题的同时,桂林市纪委监委紧盯涉企违规执法、逐利执法、执法检查频次过高等突出问题,在33家市级创新型中小企业设立动态监测点,深入了解职能部门履职和作风情况。

“守护漓江水清岸绿,让群众吃好‘山水饭’。我们将坚持党委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监督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协同发力,持续深化漓江流域水质提升专项监督,以非根治不可的坚定决心,着力查处一批生态环境领域的腐败案件,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形成一批维护民利的长效机制,全力守护好漓江一江碧水,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以强有力的监督助力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桂林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列强说。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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