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交通事故>津11岁学生骑车撞伤大娘逃逸 家长将依法赔偿

津11岁学生骑车撞伤大娘逃逸 家长将依法赔偿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5-10-27 14:36:35>跟律师谈谈<

近期,宝坻交警侦破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肇逃者是一名年仅11岁的骑车学生。

9月24日19时35分许,65岁的宝坻村民张大娘被一辆迎面驶来的电动自行车撞倒造成头部等多处重伤,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驾车逃逸。约10分钟后,接到报警的宝坻支队事故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勘查,未发现任何痕迹物证。经走访现场目击证人查到,事发时张大娘对面行驶来四、五辆电动自行车,其中一辆将其撞倒。目击证人到张大娘家中报信过程中,肇事者逃逸。证人只看到对方是个少年,天黑没有路灯,也没能观察到肇事者的体貌特征。办案交警调取事发当晚周边录像资料发现,当晚18时45分,有几名少年在广场上活动,直至19时13分沿公路自西向东向事发现场骑车离开,19时40分又从现场方向返回。

办案交警经调查将撞伤张大娘的11岁肇事逃逸者找到。面对交警的询问,肇事者供认不讳,表示事发时,他正和同学一起骑行在放学回家路上。事故已过将近一个月,张大娘的伤情至今仍然较重,已经做了开颅手术。宝坻交警对肇事者本人和其家长都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并告知行为的严重性,而肇事者的父母也表示将对张大娘因事故造成的损失依法进行赔偿。因肇事者年龄太小,法律对其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不予刑事处罚,但交管部门已责令其家长对他加以管教。

从交警宝坻支队了解到,目前,宝坻区中小学生中约有一半人骑车上下学,由于路途较远,其中骑电动自行车的孩子并不在少数。学生上下学途经的乡村道路甚至国省道较多,很多道路夜间照明设施不足,在光线较暗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为保障中小学生秋冬季上下学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宝坻支队安监交警日前深入宝坻区各条公路沿线中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为学生们讲解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事故预防知识,提示骑车安全注意事项。针对冬季学生早晨上学、傍晚放学时段雾气多发、道路能见度低的特点,为学生的自行车制作并粘贴了夜间反光警示标识。



欢迎到云法律网 免费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咨询律师 离婚咨询  律师在线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津11岁学生骑车撞伤”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