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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岁小伙殴打性侵31岁女子 自己报警称被敲诈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6-3-6 14:30:08>跟律师谈谈<

   漳浦20岁小伙蓝某亮,通过社交软件认识当地31岁女子阿花(化名),两人聊了两个来月,相谈甚欢。今年2月15日晚,他俩首次见面,蓝某亮约了阿花,与几个朋友一起吃烤鱼,还喝了酒。

  2月16日凌晨,蓝某亮将阿花带到他的住处,要与阿花发生性关系,遭拒绝后,采取殴打等暴力手段,强奸了阿花。此间,蓝某亮还拍下阿花的裸体视频威胁她。阿花闹着要报警、自杀。蓝某亮便叫朋友来劝解。几经折腾,阿花疲惫睡去。可在2月16日下午,蓝某亮竟再次强暴了阿花。

  协商后,蓝某亮答应给阿花3000元作为赔偿,私了此事。到了2月17日,蓝某亮因为没钱,拒绝给阿花3000元。当天,蓝某亮还打电话报警称,遭阿花敲诈勒索。两人被警方带走后,阿花讲述了遭遇,蓝某亮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前天,漳浦县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捕蓝某亮。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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