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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一日就结婚,婚后却跑了新娘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3-6-17 9:57:02>跟律师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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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

   村民王天寿与女友相识一日即草率登记,孰料刚结婚十日新娘就携款失踪。无奈之下将妻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对于这样的一个婚姻是非常值得思考的,为何只是一日的感情都能相信并缔结婚姻,这个欺骗婚姻也不是一个人的事情,几个人联合起来共同行骗,最后行骗的对象就是那些法律意识不强的单身农民。虽然很惋惜这样的结局,但也还是希望所有的人要提高警惕的心,不能随意的相信陌生人。
   原告王天寿系泾县蔡村镇小康村王村组村民。2006年5月,王天寿经人介绍认识了宣城人高德林和湖南溆浦县的张晓芳。高、张二人声称要给王介绍对象,还说经他们介绍的几个女孩都已经在泾县各个乡镇结婚,保证真实可靠。三十出头仍未结婚的的王天寿不禁心动,便答应看看女孩。
   2006年9月6日,高德林、张晓芳带王天寿见到了贺爱梅(湖南溆浦县人)。贺称自己家乡闹水灾,自愿远嫁安徽与王结婚,王见贺爱梅楚楚可怜的样子,满心欢喜地同意。2006年9月7日,双方即前往泾县民政局登记结婚。王天寿还给了贺爱梅1.5万元的彩礼和贺父母的赡养费用。不曾想,结婚十天后,即2006年9月18日,贺爱梅就携带结婚证、8千元现金以及1万元存款单不辞而别。新娘失踪后,高德林、张晓芳也失去了踪影。还在蜜月中的王天寿这才回过神来,方知自己受骗,于是在向公安机关报警的同时向法院提离婚诉讼。
   
判决:
   3月29日,安徽省泾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离婚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原告王天寿与被告贺爱梅离婚。
   
评析:
   本案中的当事人的婚姻的结束是有点让人唏嘘的,到底这样的婚姻为什么存在是一个问题,是当事人的警戒心太低还是骗子的手段太高明,这一切都是农村的村民的法制意识太薄弱的结果,才导致了一日的婚姻这样草草的收场,最后的结果也是不仅让刚刚结婚的新郎官无法接受,也尝到了自己被骗的苦果。本案法院的判决是有道理的,因为婚姻的建立是有感情作为基础的,一日的婚姻明显不能作为有感情基础的认定,同时贺爱梅的行为就是典型的骗婚行为,结婚只是为了获得钱财,最后法院的判决离婚也是考虑到了夫妻的感情基础和判决夫妻离婚的条件来做出具体的判决,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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