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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买回来售卖的人就不受到消费者保护?必须是自己使用消耗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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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袁媛
[广东广州市]
[侵权责任]
发表时间:2016-7-30 14:14:08

我在网上买了一批货,儿童连衣裙混批,而发过来的货呢就像是放了5年的货,全部都很差,所以我决定联系卖家退货,但是卖家说提前声明过是混批,这个我知道混批是不一样的款式可能会与宣传图案款式不一,但是现在是明显拿回来的货与卖家网上宣传的货完全款式各种不一样,就像是放了很久了的挤压货,而他们也不愿意承担网购7天无理由退换规则,我联系你们之前了解过网购是从2014年开始支持7天退货的,出了4种特殊是商品,【根据工商总局最新公布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六条,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有四种商品除外: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但是我联系卖家后他们声称混批不给予退货处理,无奈我第一次遇到这种问题,就想问问批发买回来售卖的人就不受到消费者保护?必须是自己使用消耗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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