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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债务夫亡妻拒还 法院调解双方和好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3-6-18 15:15:00>跟律师谈谈<

    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欠下债务,丈夫意外死亡后,债权人要求其妻子偿还该笔欠款。12月7日,陕西省宁强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原告张X平诉被告姬X琴债权纠纷一案,在法官的努力下,原、被告之间的恩怨自此一笔勾销。

    宁强法院于2009年11月16日立案受理了经查,原告经营茶叶生意,被告之夫周X坤于2009年1月24日、3月21日、4月5日、4月9日购买原告茶叶四次,所欠茶叶款分别为1.5万余元、1.02万余元、9120元、6500元,合计4.1万余元,均有欠条为凭。2009年10月7日,周X坤在原告家饮酒回家后,意外死亡,经汉源镇司法所主持调解,原告念及平日两家关系较好,出于人道主义考虑,自愿一次性补偿被告各项费用2.4万元,协议签订时原告给付现金1.37万余元,余款用所欠茶叶款1.02万余元予以冲抵,经核算被告仍欠原告茶叶款3.07万余元,此后原、被告关系比较紧张。

    庭审中,被告对该债务起先不予认可,经出示欠条原件、证人证言等有关证据佐证,被告无奈予以认可,但情绪异常激动,认为自己没有生活来源,偿还能力有限,况且丈夫如不在原告家饮酒不可能死亡。鉴于双方积怨较深,只有调解才能从根本上化解双方的矛盾,为此主审法官不厌其烦的讲解法律规定,背靠背地做原被告的思想疏导工作。在长达近四个小时的调解后,最终原、被告在互谅互让的氛围中达成了协议,被告姬X琴偿还原告张X平欠款2万元,其余欠款原告张X平自愿放弃,被告姬X琴于2010年12月31日前履行1万元,剩余1万元于2011年12月31日前履行完毕。该案终于因法官的不懈努力而圆满画上了句号,离庭时双方当事人一致表示将抛弃前嫌,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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