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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验期内继续作恶 18岁男子用裸照敲诈前女友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6-5-21 16:09:37>跟律师谈谈<

今年年初,不满18岁的丹阳男子杨某某,在丹徒区高桥镇盗窃学校财物,被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但规定考验期八个月。不想,在考验期内继续作恶,拍裸照敲诈前女友。20日,镇江丹徒警方介绍,杨某某被丹阳警方抓获后移交给丹徒警方,目前已被移送起诉。

警方介绍,今年3月3日晚,丹阳“90后”男子杨某某与“00后”前女友庄某某等人,到河南游玩在一主题旅馆住宿时,杨某某趁庄某某醉酒之际,用手机拍下了庄某某的裸照若干张。4天后即3月7日晚7时许,杨某某伙同汪某(已逮捕),欲让被害人庄某某跟随汪某,从事卖淫活动,但遭到庄某某拒绝。

此后,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汪某就以在网络传播庄某某裸照为由,对其进行威胁。同时,告知庄某某除非与汪某发生性关系或者写一张一万元的欠条,给杨某某和汪某。因为害怕自己的裸照被外传,在两男子的威胁之下,庄某某就写了一张一万元的欠条给二人。

获得自由后,3月7日庄某某就到丹阳市公安局报案。丹阳市局次日立案并展开侦查,当天就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抓获。

而由于杨某某曾在丹徒区高桥镇盗窃学校财物,5月9日丹阳市局将此案移交丹徒公安分局。

警方说,因杨某某盗窃财物时,年龄尚未满十八周岁,今年1月11日就被丹徒区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但附带考验期八个月,从2016年1月11日至2016年9月10日止。现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已成年,且考验期内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丹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1日被该局取保候审。目前,杨某某已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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