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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肚子疼10年 原是残留节育器医院没取净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6-7-9 20:24:13>跟律师谈谈<

  58岁的冀女士,10年来经常肚子疼、发烧,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这竟然源于10年前自己在西安市第二医院进行的取环手术。最近去多家医院检查,说是宫内残余节育器,环没有取干净,现在必须尽快住院手术!

  肚子疼了10年

  “谁会想到,我肚子疼了10年,是因为10年前医院给我取环没有取干净?”昨天,冀女士拿着医院诊断证明,一脸愁容。

  冀女士回忆道,10年前,她在西安市第二医院做了取环手术,当时两位医护人员在场,取环的过程非常疼,以至于中间还有短暂的停歇。她强忍着疼痛,想着取出来也就没事了。

  但是这十年来,肚子总是断断续续地疼,每次疼痛时,她吃点消炎药或者打点消炎针,好了也就没管,后来又不断反复。甚至有时候会发烧,不得已只好吃退烧药。

  随着年龄的增大,疼痛的次数也逐渐增加。4个多月前又疼,我想自己是不是得了什么大病,肚子里长了什么不好的东西?去一家肝病医院就诊时,医生莫名地问我,‘你今年多大了?’58岁啊’!‘那你怎么还没有取环啊?’我当时愣住了,10年前就取了啊!医生说那就是环没有取干净!”冀女士半信半疑,二院的医生怎么能没有取干净呢?

  于是,她又在这家肝病医院进行了B超,印证了医生的说法。“肚子疼千万不敢再揉了,不然残留的节育器会把身体弄出问题!”

  原是取环未取干净

  此时的冀女士才恍然大悟,折磨了自己10年的竟然是肚子里残留的环!

  “为了再次得到印证,我又到大医院做了检查。”冀女士向记者出示了手中的诊断证明,记者看到,西北妇女儿童医院陕西省妇幼保健院超声检查报告单上显示:子宫声像图有改变:宫内异常强回声,考虑,宫内残余节育器。

  冀女士说,该院医生让她立即住院进行手术,不能再拖延了。“我之前给二院打电话说过此事,对方说回复我,可是一直不见回音。”冀女士称,由于时间久远,10年前的病历自己现在没有了,便向本报求助,希望该院能给自己一个说法,承担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等。

  律师在线称门诊病历保存期不少于15年

  针对此事,记者咨询了在线律师

  律师咨询称,冀女士可以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有权到该院进行病历查询。根据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53条规定:医疗机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

  医生说查询病历 下周一回复

  记者来到西安市第二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称,时间长了,他们要查询病历和调查,如果是院方的责任,该承担的会承担。

  冀女士要求当场查询病历档案。院办的工作人员称,毕竟10多年了,要去协调各科室,也得调查,是不是在他们医院做的。下周一会回复冀女士。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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