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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女子报案反变犯罪嫌疑人 只因300元人民币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6-7-21 15:07:20>跟律师谈谈<

6月21日凌晨2时许,福清市公安局玉屏街道派出所接到一起报案,报案人声称自己的一部手机和现金300元人民币被一名骑摩的的男子抢走!

公安民警立即进入调查,但事情的真相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经派出所民警侦查发现,报案人田某是卖淫女, 自身感染梅毒, 田某明明知道自己患有梅毒仍然在福清市音西街道融西路招嫖卖淫。

6月21日凌晨1时许,田某在融西路与嫖客张某谈妥价格,向张某收取了300元人民币嫖资。随后,张某驾驶摩托车载田某到多家宾馆开房,可是因为二人都没有携带身份证无法登记住宿而未果。

张某想要拿回之前的嫖资,田某不同意与张某发生了争执,张某便抢走其手机和300元人民币跑走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近日,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传播性病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田某。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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