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骗取革命“五老”补助款,永泰一男子在父母去世后隐瞒不报,两年来共骗取补助款2.7万余元。目前,永泰县人民检察院对该起诈骗案移送起诉。
革命“五老”人员,即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的老地下党员、老游击队员、老苏区乡干部、老交通员、老接头户。依据相关规定,革命“五老”人员享受定期生活补助。人死后,将不再享有国家养老政策。然而,犯罪嫌疑人邱某某的父母在2012年8月至2014年7月期间相继去世。眼见着这笔每月定期补助款将随之取消。邱某某便对永泰县民政局隐瞒该情况,继续每月定期领取其父母生前享受的革命“五老”人员补助款。
据了解,从2015年10月1日起,我省提高革命“五老”人员的定期生活补助标准,由原来每月670元调整到每月870元。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法律在线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