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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当老师孩子面掌掴前妻 致其二级轻伤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6-8-18 11:04:51>跟律师谈谈<

李某王某曾是夫妻,因感情不和于2014年离婚。虽然离了婚,但是两人都自认为“疼爱孩子”。去年,王某到学校得知孩子成绩下降后,立刻指责李某未尽到责任,两人很快将教室变成了“战场”。当着老师、孩子的面,李某居然一巴掌将前妻打成了轻伤二级。今日(17日),丰县法院审理了该起故意伤害案,最终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35岁的李某与同龄的王某于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但二人却因感情不和,经常吵架,最终婚姻走向破裂,于2014年登记离婚。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儿子抚养权归李某,王某有探视、留宿的权利。

虽然离了婚,但是李某、王某都觉得应该给孩子更多的“疼爱”,减少离婚对孩子的影响。平时,两人也都觉得自己对孩子“很上心”。去年10月份的一天,王某在联系不到李某情况下,决定自己到学校了解儿子的学习情况。

到达学校后,王某得知儿子学习成绩出现了很大退步。此时,李某正巧也来到了学校,气不打一处来的王某当即上前质问,指责前夫没有尽到责任。很快,教室就变成了二人的“战场”。李某和王某从开始的大声争吵、继而撕扯在一起。尽管老师、孩子都在旁边,但也劝不住两人。在撕扯过程中,情绪激动的李某居然当成所有人面,重重的打了王某一记耳光,王某当场瘫倒在地。经诊断,王某右耳外伤性鼓膜穿孔,伤后6周复查鼓膜穿孔仍未愈合。经鉴定,王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李某的犯罪行为还给王某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最终,根据其犯罪情节,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17890.7元。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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