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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花193万买房遭一房两卖 原房主人间蒸发

时间:2017-8-19 11:11:07>跟律师谈谈<

浦东的羊先生一家最近一段时间都蜗居在小区的非机动车车库里。车库一间只有几平米的保安室早被他们的一张床和一张桌子占据,其他家具则都直接和自行车、助动车一起,堆放在车库中。

羊先生说,此前,他和妻子与两个儿子住在一起,两个孩子成家之后也都有了自己的孩子,一家8口人住在一套70平米的房子里,虽然小了点,但好歹还有个落脚的地方。不料一夜之间,就连这仅剩的房子也没了。

羊先生一家究竟为何会落得如此境地?原来,去年六月,为了改善住房条件,羊先生夫妇打算置换一套大点的房子。在房屋中介的推荐下,羊先生夫妇看中了一套位于浦东鹤沙航城的一套房子,房价为190万元。

不过,在正式签约之前,胡女士总觉得有些不安。因此这套房屋是动迁安置房,按规定三年之内不能过户。为了稳妥起见,羊先生的妻子胡阿姨在中介的建议下,与上家一起到黄浦公证处办理了房屋委托公证。

一切进行得似乎非常顺利,羊先生夫妇很快与上家石磊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将自己原有的房屋售出。并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陆续将193万的房款全部付清,并拿到了房子的钥匙。然而,当羊先生的儿子在去年9月2日来到这套新房时,却发现房子已经被人撬门而入,而入侵者称自己也是这套房屋的买家!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此时,又有一个人跳出来,声称自己拥有这套房屋的居住权!而此人正是这套房屋的租客陈先生。

陈先生告诉特勤员,2016年6月,他从房东石磊手上租下了这套房屋,租期一年,没想到,刚入住没几天,就有人撬门强行进入了他的家中。此时,他才知道,房东曾经把这套房屋卖给了一户姓黄的人家。

原来,房主石磊曾经以135万的价格把房子卖给了第一位买家黄女士,但是因为房价上涨太快而要求加价。黄女士不愿接受加价,谁料,石磊一不做二不休,竟然在没与黄女士解约的情况下,又在2016年7月初,以193万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了羊先生。

为了解决如今羊先生一家的困境,肯定需要找到房主石磊。可此时,石磊已如人间蒸发一般,不见了踪影。面对两位买家,租客陈先生也是一肚子苦水,法律规定,买卖不破租赁(《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他与房东之间的租赁纠纷还没解决,两个买家又都同时来要求住进房子,三方闹得不可开交。

最后,在民警的调解下,租客将三室一厅中的两间卧室以租赁的形式,分租给两位买家。

不过,两户买家和一户租客挤在一套房子里,矛盾纠纷肯定是少不了的。

租客因为损坏他人财产被公安机关拘留,为了得到受害人的谅解,自己搬离了房屋。此时,第一位买家黄女士率先向法院起诉了石磊,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取得房屋的居住权,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法院按照先买先得的思路,判决第一个买家可以实际居住,但是并未对房屋的产权进行判决,而原因正是因为这套房屋属于不能立即过户的动迁安置房!

如今木已成舟,羊先生夫妻只得按照法院的判决搬离了系争房屋,挤在狭小的车库里生活。而第一位买家黄女士搬入了房屋,并拒绝进一步协商。不过后援律师表示,此事也并没有完全尘埃落定。如今,这套争议房屋的产权人仍然是上家石先生,羊先生仍可以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有了羊先生的前车之鉴,我们在此也提醒大家:购买产权转移受限的房产风险极高,切勿贪图便宜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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