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到一目标商店去买几样小零食,然后转身过一会儿再去到小商店谎称买到了过期食品,要求老板赔偿。8月31日,渝北区回兴街道双湖路一副食品商店老板就遇到类似情况差点被敲诈。这是怎么回事呢?
昨天,渝北警方介绍称,今年8月31日14:48左右,渝北区公安分局回兴派出所民警接到一群众报警称其发现一名男子正在商店实施敲诈。民警赶到现场得知,当天下午2:30左右,有一名陌生男子到渝北区回兴街道双湖路一副食品店买了一瓶饮料、一包泡椒臭干子和一包脆豆腐。陌生男子付完钱后就离开了商店,几分钟后该男子返回副食品店,对老板陈某说吃了刚在商店买的一包酱香素鸡筋是过期食品,现在感觉肚子痛,要求老板陈某拿钱到医院检查治疗。
陈某仔细一看那包酱香素鸡筋上面的日期是2015年10月,保质期是3个月,的确是过期食品,陈某再到自己零食摊位查看食品却发现自己店里根本就没有酱香素鸡筋,那包酱香素鸡筋不是本商店的食品,这时陈某恍然大悟,想到之前在朋友圈看到过类似诈骗的行为,知道陌生男子是故意来碰瓷的,那包酱香素鸡筋是陌生男子事先准备好的过期食品,故意来敲诈的,于是陈某赶紧报警,陌生男子看见陈某报警就立马跑离了现场。
律师咨询对此温馨提醒到,所有副食品商店要时刻加强对食品保质期的检查,熟悉了解自己所销售的各种商品,务必确保食品的安全,避免犯罪分子乘虚而入,利用过期食品实施敲诈;在营业期间,经营者应加强留意陌生购物者的一举一动,如有异常及时报警;加强对一些诈骗的关注,确保自身的财产安全。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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