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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两男子竟让媳妇儿去卖淫 连生病住院也不放过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6-9-25 9:51:10>跟律师谈谈<

老婆娶回家是用来疼的!可浙江青田两男子竟然让妻子去卖淫,连妻子生病住院也不放过!更荒唐的事,他们只是嫌打工辛苦赚钱少……

近日,青田法院审理了一起丈夫介绍妻子去卖淫的荒唐案子。两个在青田务工的湖南籍男子,因嫌打工太辛苦,竟让自己的妻子去卖淫,甚至连妻子生病住院时都不放过。

李某今年34岁,去年6月,他的妻子小彭在青田一家足浴店找到了工作,李某便带着儿子来到青田一起生活。在此期间,李某认识了湖南老乡肖某。巧的是,肖某的妻子小向也在同一家足浴店上班。一来二去,两家人便熟络了起来,有事没事就会聚在一起吃饭聊天。

李某和肖某在一家厂里上班,干了两个月后,他们觉得打工收入不高,想找个来钱快的路子。一次聚会时,有老乡酒后怂恿,说两人的妻子都在足浴店上班,让妻子去卖淫赚点外快。

刚开始,李某和肖某都坚决不同意这一荒唐想法。然而过了不久,李某和肖某相互抱怨工作实在太幸苦,工资也低,连照顾孩子的时间也没有。两人想起之前老乡的提议,于是回家做妻子的“思想工作”,没想到两人的妻子竟也点头同意。

李某和肖某马上印了大量色情广告卡片,从青田县城发到附近的几个乡村的宾馆里。在金钱的诱惑下,他们彻底疯狂了,甚至自己妻子生病住院时也不停手,催着妻子赶紧“上班”。因人手不够,他俩又叫老乡蒋某过来帮忙,由蒋某负责联系“生意”。

很快,这个卖淫团伙引起了警方的注意。2015年10月26日凌晨,李某等人带着妻子去卖淫时被警方当场抓获,这起荒唐的闹剧终于收场。小彭、小向因卖淫被治安拘留15日,蒋某、李某、肖某涉嫌介绍卖淫罪,被检察院提起公诉。

近日,青田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案件。法院认为,被告人蒋某、李某、肖某以牟利为目的,介绍卖淫人员多次从事卖淫活动,其行为已构成介绍卖淫罪。鉴于三被告人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遂以蒋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以李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以肖某犯介绍卖淫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没收扣押在案的色情卡片17盒。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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