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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线咨询]

一方婚前购房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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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游客
[山东济南市]
[财产分配]
发表时间:2014-1-17 13:18:32

房子是我老公婚前购买的,而且首付有小部分是借钱买的。婚后他负责还贷款我负责生活费,请问财产怎么分割?什么情况下房子可以变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答
[浙江杭州市]

您好,云法律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该房屋为你丈夫婚前个人财产,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如果离婚你可以要求分割。婚前个人财产可以通过赠与方式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可以签订赠与协议,然后双方去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完成对另一方的赠与。婚姻法修订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的缔结而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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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
执业机构:浙江政法联律师事务所
回复时间:201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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