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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捡个驾照自己用 上路遭查拘10天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6-11-1 16:44:33>跟律师谈谈<

渝北区市民余某在路边捡了一个驾驶证,自己本来就有C1驾照的他却异想天开,想在交通违法处罚时,使用这个捡来的驾照,于是自作聪明将捡来的驾驶证照片换成自己的照片。然而,余某这个“小聪明”被交巡警识破,被记12分,并处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10月25日,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民警在渝北区兰馨大道巡逻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走走停停,形迹可疑。民警拦下了这辆机动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后,民警检查发现两证的姓名不符,便询问驾驶员车辆的情况。驾驶员当即表示,车辆是借朋友的,驾驶证是自己,并主动向民警说出了驾驶证上的身份证号、姓名等,证明自己就是驾驶证的主人。

然而,细心的民警却发现,该驾驶证照片有被抠挖、补贴的痕迹,存在照片被更换的可能。民警在电脑系统里核查比对时,驾驶员急慌慌地表示,自己驾驶证真的没有问题,并再次熟练地报了一遍驾驶证上的身份证号和名字来证明。通过比对,民警果然发现问题。从电脑系统中显示,这名驾驶员所出示的驾驶证上登记的是一名脸型较胖的男子,而他本人却脸型瘦削,明显就是两个人。

在事实面前,男子无法继续狡辩,只得说出实情。原来,这名男子叫余某,今年上半年在路边捡到一本驾驶证,但他没有把这本驾驶证上交给公安部门,却打起这本驾驶证的歪主意。他认为,只要把证件上的照片换成自己的,是不会被看出来的。以后,自己违法违规,就用这个驾照去处理,就能逃避记分、罚款。为了防止被民警询问,余某还把驾驶证上的信息背得滚瓜烂熟,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大着胆子就拿着别人的驾驶证开车上路了。

然而,让他没有料到的是,民警细心地发现驾照的问题,还经过查询比对,当场将他的行为识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共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民警将对余某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记12分、行政拘留10日,并收缴其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对于这样的处罚结果,余某大呼后悔,表示今后一定会好好遵守交通规则,再也不耍这样的“小聪明”了。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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