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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吃到异物割腕“维权” 欠1600余元医药费后失联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7-3-4 17:49:21>跟律师谈谈<

2月24日,37岁的贺某某乘坐火车从连云港来到达州。2月25日上午,贺某某在火车站附近一餐馆吃饭时,以稀饭碗里有铁块并被他误吞了一块为由,找到老板讨说法。与餐馆老板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更是多次找到有关部门“维权”并采取了极端的方式讨要“说法”。3月1日,贺某某在欠下医院1662.48元医疗费后,出现在达州市救助站。3月3日中午,贺某某在救助站吃了最后一顿中午饭后,不知去向。

男子刚到达州第一餐吃到“异物” 割腕“维权”

贺某某是连云港人,今年37岁。2月24日到达州后,在火车站宾馆附近住了一晚。25日早上,他来到火车站广场一家餐馆吃早饭,点的稀饭和煎饺。吃了几口稀饭后,他突然觉得喉咙痛,感觉自己咽下了一块硬东西。随后,他在稀饭里找到了约1/4块指甲壳大小的金属贴片。

他立即找来饭馆老板理论,之后,双发方还为此发生了争执。随后,辖区火车站派出所、朝阳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经过警方现场调解,饭馆老板将他送到西外通川区人民医院检查治疗。入院后,餐馆老板垫付了500元医疗费,医院检查发现,贺某某的体内的确有一个0.5公分左右疑似铁块的异物。

事发后,当地食药监部门对此事介入调查,并组织贺某某和餐馆方面协商,但没能达成一致意见。随后,贺某某找到达州各级食药监部门投诉,要求执法人员对当事餐馆进行处罚,但由于执法人员无法证明铁片的来源,且掌握了贺某某当天吃饭期间曾独自一人走出过餐馆,证据不足,所以没有对餐馆进行处罚。

“住院”期间,贺某某以在火车站某餐馆吃饭吃出铁片为由,四处奔走“维权”,并在2月27日晚用一把水果刀割伤了自己的手腕。

不仅仅是达州 该男子在资阳曾出现过类似情况

记者从通川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2月25日接到贺某某的投诉后,该局便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到医院了解了相关情况。当天下午,执法人员还与当事人一起前往事发餐馆,检查了厨房,封存了厨房内的大米,并向店方索要了该大米的供货商资质和检验报告、合格证。残留在碗里的另一块铁块,则被通川区食药监局朝阳监管所取走,作为证物保存起来。

据了解,被投诉的餐馆没有安装监控,餐馆老板又称,贺某某曾在吃饭的过程中,中途曾出去过一次,所以通川区食药监局也一直无法确定铁块的来源。

同时,记者从通川区食药监局了解到,类似的事情在资阳市安岳县也发生过。“在达州发生的一切,在我们这儿同样发生了。”据资阳市安岳县中医院石某介绍,2月20日左右,也是一位姓贺的先生在资阳市安岳县一餐馆用餐时称吃到了金属异物,后被送到该院治疗。事发后,这位姓贺的先生同样找到了当地的食药部门投诉。

欠下医疗费后离开 最后一次出现在救助站

据通川区人民医院介绍,3月1日上午,贺某某欠下1662.48元医疗费后,带着自己的行李离开医院,从此再没有在医院出现过。同时,贺某某的主治医生表示,贺某某住院期间一直比较异常,虽然患者多次称自己腹痛,但从其生命体征来看,并没有出现较严重的病情。

3月3日下午,从达州市救助站传来消息,贺某某3月2日晚上在救助站的安排下住了一宿。3月3日中午,贺某某在救助站吃完中午饭后就离开了,并拒绝了救助站为他购买车票的帮助。由于贺某某始终不肯透露自己要去哪儿,救助站目前也不知他的去向。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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