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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旬老母亲与四子女对薄公堂 兄妹反目母心寒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7-4-15 15:19:26>跟律师谈谈<

家住商丘市睢阳区的夏奶奶1927年出生,与老伴含辛茹苦把4个子女养大,一转眼,孩子们也都老了,四世同堂的一大家人,本该好好地享受一下天伦之乐,可四个子女却为赡养老人一事争论不休。老人一气之下把子女都告上法庭。

闹矛盾 母亲诉儿上公堂

夏奶奶的四个孩子都是上世纪60年代出生,她与老伴辛苦操劳一生,一把屎一把尿把子女拉扯大,看着子女一个个结婚生子、成家立业,他们有说不出的高兴,老两口与孩子们分家单住,他们想,这下总算可以松一口气,好好安享晚年了。可是好景不长,10年前,老伴因病医治无效死亡,而夏奶奶也年岁渐长,失去了独立生活的能力,无奈只能与孩子们住在一起。

大女儿说,父亲生前是退休工人,母亲领有抚恤金,母亲的承包地租赁出去,也有一些收入,父亲去世后,母亲一直由两个哥哥养着,母亲的收入也由他们两个支配,开始还算平和,可这两年因母亲年岁已大,身体不好,花费也多了,两个哥哥不再愿意赡养母亲了,为此,闹起了纠纷,经村、组、乡镇司法所都处理过,最终经司法所调解达成了协议。因大哥反悔,母亲没办法才起诉的。

庭审中 兄妹反目母心寒

睢阳区法院坞墙法庭受理此案后,刘丰庭长与袁洪亮法官多次找到夏奶奶及四个子女进行调解,各被告态度或是冷漠或是含糊,相互推诿。庭前没能达成协议,法院决定开庭审理。

“都说养儿防老,我一生含辛茹苦养育了4个孩子,现在老了,身体不行,孩子却都不管我。”庭审中,老太太哭诉着,面对泪流满面的母亲,坐在被告席上的4个子女却面无表情,冷若冰霜。

“赡养父母,是情理,更是法理,不赡养父母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构成遗弃罪,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庭审中承办法官袁洪亮义正辞严地宣讲着法律。

经调解 四个孩子轮流养

进入调解阶段后,袁洪亮耐心地做着老人与孩子们的工作,从上午9时到13时,法官们耐心地劝说着,分头调解着,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老人由四个子女轮流赡养,两个儿子每人一个月,两个女儿每人半个月,照顾期间老人的医疗费用各自承担,但超过500元以上凭医疗票据由两个儿子分担。老人的承包地出租款、养老金款、粮食补贴款等由老人自行支配。

调解结案后,老人仍是闷闷不乐低着头,刘丰庭长走到老人身边,笑着说:“老太太,这都是您的孩子,您心里不痛快,该打打该骂骂,我们替您作主啦!”

老太太拄着拐杖颤巍巍地来到老大跟前:“老大,这都是你带的好头啊!”说着嚎啕大哭,巴掌朝老大脸上猛打下,刘丰赶忙把老人拉住。

“‘羔羊跪乳,乌鸦反哺’,赡养老人,孝敬父母,是做人之本,如果你们老了,孩子也这样,你们又该如何想?好好想想吧。”案件结了,刘丰庭长与袁洪亮法官语重心长对当事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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