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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业主买的“新房”被人住过 要求退房被拒绝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7-4-22 15:37:34>跟律师谈谈<

今天上午,记者在成都市三盛·都会城小区见到了给我们打来热线的邓先生,买了新房本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但邓先生却开心不起来,原因还要从上个月买房时说起。 邓先生说,由于自己就在小区附近工作,很多同事也在这里买了房,虽然没有看到他所要购买的房屋的真实模样,但样板间还是让他很满意,所以很快便把购房手续给办了。

买的“新房”被人住过 业主心里直打鼓而几天之后,他再次来找开发商拿钥匙,看到自己所购买的房屋时,却发现新购买的房屋在自己住之前已经有别人住过了,这事儿着实让邓先生很闹心。记者在现场看到,房间里除了两张床铺,床上用品、生活用品也是一应俱全,房间内还有一些衣物和鞋子,能够看得出是有人居住过的痕迹。针对这种情况,邓先生也找到了开发商相关负责人,希希望在正式交付钥匙之前将房屋收拾干净。本来打算息事宁人的邓先生,在正式拿到钥匙后,发现对方并没有把房间内的东西搬走。邓先生告诉我们,由于对方没有在约定好的时间内,也就是正式交钥匙之前将房间内的东西搬走,所以他也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希望开发商可以为他更换一套新的房子。

买的“新房”被人住过 业主心里直打鼓随后,记者陪同邓先生一起来到了该小区的售楼部,对于邓先生提出的更换房屋的要求,开发商相关负责人表示,换房可以但必须要走正规程序。邓先生又表示,希望能够退房,但开发商负责人予以了拒绝,开发商方面向我们出示了邓先生的购房合同,上面标注了交房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也就是说邓先生目前属于提前收房,因此,该负责人表示,在正式交房之前,开发商有权安排自己的员工在新房里临时居住。那么,对于邓先生提出的退房要求是否合理呢?随后,我们也咨询了律师。律师表示:在交房之前,开发商内部人员或者施工方在里面居住或临时存放一些物资工具是正常的现象。

以此理由要求退房站不住脚。随后,双方协商表示,开发商会在今日之内将邓先生房间内的物品和人员撤出,并将房间打扫干净,交付给邓先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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