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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一男子挪用公款330万元 20年后投案自首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7-5-3 16:47:16>跟律师谈谈<

近日,在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检察院专案小组成员对周某亲属细致有效规劝下,携款潜逃20年之久的周某主动到该院投案自首。

现年54岁的周某原系常德市鼎城区农业银行斗姆湖营业所会计,在其任职期间,为了偿还巨额私人贷款,他打起了营业所内客户存款的算盘,利用职务之便采取收入不入账,挪用公款330万元。他意识到缺口太大已无法弥补,便借了外出治病之名于1997年12月3日潜逃。案发后,鼎城区检察院以周某涉嫌挪用公款罪于1998年3月23日立案侦查。

该案立案侦查以来,鼎城区检察院高度重视此次追逃工作,该院“天网”专案组开展了大量的基础调查工作,并采取多种措施,反复向其亲属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规劝其早日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在法律威慑、政策感召和亲情感化下,周某最终选择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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