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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双流机场净空区放遥控模型飞机 被行拘5日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7-5-6 15:40:04>跟律师谈谈<

5日上午,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对三名近期举报无人机违法飞行的群众给予了每人3000元的现金奖励。同时,对举报的奖励实施办法进行了再次说明。

2017年4月21日12时,男子戴某在未经西部战区空军和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在成都市双流区协和街道锦江路五段一无名路进行无人机飞行操作。双流区公安分局在受理群众举报后派员处置,经调查此事属实。该区域属于机场净空保护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该男子被处以5日行政拘留并收缴无人机。

2017年4月22日16时许,男子夏某在未经西部战区空军和民航空中管制部门批准,在成都市双流区永安镇凤凰村11组永安水库旁进行无人机操作。经人举报后,调查属实。因处机场净空区域,双流公安分局依法对其作出5日行政拘留和收缴无人机的处罚。

2017年4月23日15时许,女子张某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双流永安镇毛家湾公园足球场内进行遥控模型飞机飞行操作。经群众举报,调查属实。该女子被双流公安处于5日行政拘留并收缴模型飞机。

四川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副局长郭适介绍,群众在举报无人机飞行线索时应包含:发生地、发生时间、飞行目标种类、违规违法行为人的外貌特征、造成的危害后果、事件规模等。

对于举报线索将分为一般线索、重大线索 特别重大线索。未造成实质影响为一般线索,影响航班正常飞行数量50个以上为重大线索,100个以上为特别重大。对于不同个案给予不同的奖励,对于对航班飞行造成严重影响的举报线索,查实立案后可给予不低于万元的奖励甚至更高。

又讯 5月3日下午17时许,根据群众举报,成都武侯区公安分局民警在高攀路河边(高攀东路9号旁府河边)挡获正在操作无人机的男子。

根据相关要求,武侯区全区属于禁飞区,南站地区派出所民警立即对该男子进行制止,并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询问。经询问,该男子姓泰,41岁,成都市人。该男子交待,觉得该处风景好、阳光好,想在该处拍照,所以放飞无人机,共飞行100多米。

鉴于泰某的行为尚未影响机场航班的正常起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该男子的行为武侯公安分局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泰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并对其持有的无人机依法进行收缴。

警方提醒,欢迎广大市民向警方提供线索,举报电话110。

知多点:

5月1日,成都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加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中提到,单位、组织和个人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进行无人机、航空模型等飞行活动前,必须经过军民航职能部门批准,同时,在每次飞行前必须向属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进行书面报备。

《通告》全文如下:

为维护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西部战区空军参谋部、民航西南地区管理局、民航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四川省公安厅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全省军民航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的通告》相关规定,现就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净空区域安全保护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未经军民航职能部门批准,在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进行无人机、航空模型等飞行活动。

凡取得军民航职能部门批准的飞行,在每次飞行前必须向属地公安机关治安部门进行书面报备。

二、对在机场净空保护区擅自进行无人机、航空模型等飞行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

三、全市所有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必须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机场净空保护工作。对妨碍公安机关依法开展调查,不如实提供证据、谎报案情、制造虚假信息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发现、规劝和举报可能扰乱飞行安全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24小时接受线索举报,线索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按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五、本通告机场净空保护区是指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以内的区域。包含我市高新区、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双流区、郫都区、温江区、新津县等地区全部或部分区域。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

公安机关举报电话:110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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