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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一男子盗窃他人渔具自己用 被判罚金三千元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7-5-22 14:10:41>跟律师谈谈<

看见邻居使用地笼捕鱼获利颇丰,不是自己花钱去买渔具,而是盘算盗窃他人渔具自用。近日,汉寿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提起公诉,最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罚金3000元。

王某见邻居黄某使用渔具地笼到河中捕鱼,每次都获利颇多,不由心中羡慕,也想用地笼到河中捕鱼。可是,王某却舍不得花钱去买地笼,心里想着趁黄某不备,将地笼偷来自己捕鱼。今年2月25日凌晨2时许,王某趁附近乡邻均已熟睡之机,携带扁担、梭子偷偷来到村外河边黄某家的渔船上,见船上无人看守,王某便将黄家的30个地笼全部偷回了自己家中。经鉴定,被盗渔具价值2934元。

黄某报案后,王某于3月8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将所盗地笼全部归还给了黄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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