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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作为员工偷拿公司芒果和橘子,违反了餐厅相关规定,餐厅是有权利开除您的,且不用给您相应的经济补偿。但是公司也无权克扣您的工资,仅是有权要您赔偿芒果与橘子的损失。建议您可以先与餐厅协商,要求餐厅将扣除餐厅损失后的工资发给您。若是协商失败,您可以选择仲裁,若是对仲裁结果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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