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行政案例>45岁男子带19岁女子开房不成 殴打酒店前台人员

45岁男子带19岁女子开房不成 殴打酒店前台人员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7-7-8 14:59:52>跟律师谈谈<

6月15日,一名重庆籍45岁男子,带着一名19岁女子到酒店开房。因为女方没有带身份证,酒店人员不予登记,男子怒了,殴打起工作人员来。7月4日,该男子被民警挡获,并处以5日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6月15日下午3点半,青羊区锦里中路某中高档酒店大厅,25岁的前台工作人员小唐,迎来了一名45岁的男性顾客。站在男子旁边的,是一名年轻女性。小唐要求两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女子没能提供出来。按照相关规定,小唐没有给两人登记开房。可中年男子却认为,小唐是在刁难他,怒了起来,先将酒店里的计时仪器沙漏砸向小唐,又追到登记处里,殴打小唐。

青羊区公安分局汪家拐派出所办案民警李警官介绍,一番殴打后,另一名酒店工作人员前来劝架,小唐跑出大厅。然而,该中年男子并没有停止,继续追出大厅,一会后,又折返回大厅,继续殴打小唐十多分钟。

6月16日上午10点,小唐前往汪家拐派出所报警。随后,警方多方调查了解,于7月4日,在少陵路一处酒店内,将该中年男子挡获。据了解,该男子姓黄,45岁,重庆人,而事发当天,黄某带去开房的女性年仅19岁。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一项,中年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5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云法律 律师咨询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45岁男子带19岁女”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