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律网自中国法院网获知:5月12日上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叶圣文等12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一案。12名被告人中,年纪最大的为1980年出生,最小的为1994年出生,均为80后、90后,其中10名被告人为贵州籍老乡。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上半年,被告人叶圣文开始纠集他人组建黑社会性质组织“狼族会”,逐步形成以叶圣文为组织者、领导者,以被告人郑林强、陈本禹等为积极参加者,以被告人刘文伟、李雪源等为其他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并制定了帮规及准备了作案刀具。上述人员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先后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为非作恶,在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旧水坑周边形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云法律网在线律师认为:被告人叶圣文无视国家法律,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应当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和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其他各被告人根据具体犯罪事实分别触犯了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等多项罪名。
欢迎到云法律网 在线律师 免费法律咨询 法律在线咨询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