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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猥亵女童案一审判刑 双方不服均提起上诉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4-5-16 9:41:51>跟律师谈谈<

     云法律网在线消息:近日,网民“平顶山两岁小草莓”发微博称,自己两岁多的女儿长期遭受平顶山新华区焦店镇东方红幼儿园园长丈夫王延枝性侵,导致女儿处女膜破裂,多处器官受损。今年2月13日,平顶山新华区法院一审以猥亵儿童罪判处王延枝有期徒刑4年6个月。由于对量刑不满,“小草莓”的妈妈已经上诉。

     一审判决书援引王延枝供述称,王延枝否认对“小草莓”进行猥亵。判决书指出,“小草莓”虽是幼儿,但已具备一定的辨认能力,能正确表达,且取证程序合法,并有同宿舍的目击证人证言能够相互印证,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能够证实被告人对“小草莓”实施了猥亵行为。

      经医院诊断,“小草莓”处女膜陈旧性破裂。王延枝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至于公诉机关提出对王延枝处以五年以上的量刑意见,因不具有法律规定的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中的情节,故不予支持。

      云法律网在线律师分析:根据第二百三十七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根据此条规定,王延枝猥亵幼女的行为,最高可判处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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