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某今年30岁,台州玉环人,高中文化,在不少人眼中是枚“小鲜肉”。
但黄某有很多劣迹:
2010年,因吸毒被警方行政拘留;
2011年,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2015年,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最近一次出狱后,黄某仍劣性不改。
他的手机上装有交友软件,一些女网友年龄比黄某大,加上黄某比较主动,关系都较暧昧。
“今年1月22日,黄某与一名女子约在市区一家酒店见面。碰面后,黄某就让对方给他发了个红包。两人发生关系后,趁女子洗澡之际,黄某用她的手机给自己转账了9000元。女方的支付密码,黄某是在之前发红包时记下的。”
“今年4月,黄某通过网络叫车,认识了一名女司机。之后,两人互加了微信,聊得火热。4月18日,两人约到路桥一家宾馆发生了关系。之后,黄某坐女司机的车回玉环,途中称自己经商临时需要钱,开口向女司机借1万元。”
刚开始,女司机有点不愿意,但黄某许诺,到家后就让老婆拿钱还她。于是,女司机通过微信给黄某转了9800元。之后,黄某在一棋牌室楼下下车,让女司机等一会儿,他上去拿钱。女司机等了很久,不见黄某来,便很快报了警。
4月22日,黄某被警方刑拘。
日前,温岭法院对黄某作出判决,认为他的行为,分别构成盗窃罪和诈骗罪,
执行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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