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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淘宝贷款业务恶意贷款被判刑2年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4-6-1 17:45:25>跟律师谈谈<

缙云县人民法院近日受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对被告人王某诈骗一案的二审结果进行公开宣判,裁定维持对其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7万元的一审判决。

  经法院审理查明,现年28岁的王某,中专毕业,因对电子商务颇感兴趣,开始关注淘宝网络交易。他发现许多买家十分看重淘宝店铺的信誉度,而网店新手往往很难在短时间内提高店铺信用。

  随后,他在百度贴吧“壶镇吧”申请注册了账号,取名“风尚设计”,一边从事淘宝网页设计,一边提供代刷淘宝信誉的服务,生意颇为红火。

  据王某交代,2013年,淘宝网推出“无需抵押、在线操作、即时获贷”的淘宝贷款业务,规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店铺可以在淘宝上贷款,首笔贷款数额可达5000元或6000元,这让他嗅到“商机”。

  随后,王某立即与此前的客户李某取得联系,希望对方提供其淘宝店铺账号、密码,由王某利用其淘宝账号申请贷款,到期后王某会主动偿还。他还承诺通过使用淘宝贷款业务,能提高对方店铺的信誉和贷款额度。

    据统计,王某用7名被害人的淘宝账号在淘宝网上贷款共计7.6万元。缙云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收到一审判决书后,王某不满,递交了上诉状。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经审理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被告人王某最终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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