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和章某都是苍南人,经人介绍两人于2006年登记结婚,一年后,两人有了儿子。孩子乖巧可爱,王某很是疼爱,王某的家人也把孩子视作珍宝,宠爱有加。“家里有什么好吃的,都先给孩子吃。无论是吃的还是穿的,我们都尽最大的努力,给他最好的。”对王家人来说,没有他求,只要孩子开心健康长大就好了。然而,因为各种原因,王某和章某聚少离多。去年10月,妻子章某向法院起诉离婚。
“我不想离婚,我觉得我们感情不错,我也很爱孩子,希望能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在法官面前,王某坚持认为,自己的这段婚姻还没有到离婚的地步。即便仅仅是为了孩子,也不能离婚。
经法院调解,章某撤诉。今年6月,章某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章某称,双方婚后性格不合,常为琐事发生争吵。近年来,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王某还是那句话:不同意。章某坚持,双方已无和好的可能。见妻子态度坚决,王某长叹了一口气,承认双方感情确实破裂,但错在章某。
“她要离婚的原因,并不是如她所说,双方缺乏了解、性格不合。”王某对法官说,实际上,妻子章某在孩子出生后便离家出走,一直未尽到做母亲的责任,“第一次离婚诉讼后,她就把孩子带走了,就是为了争夺抚养权。这半年多,我们一直不知道孩子的下落和生活情况。但是,我一直在支付生活费的。”婚姻确实已无法挽回,王某提出了唯一的要求:儿子由自己来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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