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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男子持刀帮前妻讨债 债没讨到却进了拘留所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8-6-1 13:54:41>跟律师谈谈<

十堰一男子携带一把折叠刀,到前妻男友工作单位帮前妻讨债,双方发生纠纷,债没讨到反而将自己送进了拘留所,到底发生了什么?

案情速递

5月28日,十堰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白浪路派出所接到110指令报称:与人发生纠纷,请处理。

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了解,今年3月,28岁的丹江籍女子小红(化名)与27岁的四川男子徐某某因感情不合离婚。离婚后,小红与另一男子小军(化名)发展成恋人关系。期间,小军借用小红手机在网上贷款转走4800元,小红先后多次找小军讨要欠款及手机,要回4000元后,剩余800元及手机却一直未要回。

5月28日,小红打电话给前夫徐某某,让其帮忙讨要剩余欠款。当日22时许,徐某某携带一把折叠刀到小军工作单位向小军索要手机和欠款,双方言语不和,发生纠纷,遂报警。

民警将两男子带回白浪路派出所,在派出所功能区进行人身安全检查时,徐某某所携带的折叠刀被民警查获。

经鉴定,徐某某所携带的折叠刀为管制器具。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徐某某因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被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其持有的折叠刀。

俗话说“刀剑无眼”,携带管制刀具者一旦与他人发生纠纷,很有可能拔刀相向,造成的后果不可想象,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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