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两男子利用网络诱骗他人点击或扫描带有病毒链接的支付宝或微信二维码,转走他人资金的诈骗案。判处被告人肖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被告人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5年7月份以来,被告人肖某、朱某伙同他人通过网络游戏、腾讯QQ等网络平台,虚构低价充值游戏币等事实,以低价激活账号为由,与被害人进行支付宝或微信交易,诱骗被害人点击或扫描带有病毒链接的支付宝或微信二维码后,转走被害人账户内的资金。肖某以上述手段骗取王某、汤某等被害人28191元;朱某以上述手段骗取向某、彭某等被害人5001元。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欢迎离婚咨询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离婚律师 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