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公司,五个月回本、十个月再赚一倍本金?这不是馅饼,是陷阱!日前,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对杜某某、刘某某提起公诉。经审理,长乐法院分别判处杜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刘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据介绍,2017年4月,杜某某、刘某某等人在长乐注册成立福建德喜诺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经营批发、零售珠宝首饰等业务。2017年8月份开始,杜某某、刘某某等人商量合议以销售翡翠为名向不特定群众吸收存款,通过发放传单广告、赠送礼品等方式向公众公开宣传,并招募专门从事该业务的营销人员“杨帆”、“潘新忠”(均为假名)等人诱导受害人进店投资,以“买一送二”(即投资五个月赚回本金、十个月再赚一倍本金,每十天结算投资返利款),并以免费赠送高价翡翠(实为假货)为诱饵,骗取黄某某、陈某某等100多名老人人民币3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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