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的杨某虽然年纪不大,但却靠着自己的努力在30岁以前就升任为加油站的站长,然而在担任站长后,他却丧失了进取之心。记者了解到,杨某曾多次利用职务之便,截留加油款,用来供自己玩网游,一年多的时间里,他就挪用了100多万元。
近日,泗阳法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责令杨某退赔被害单位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相关经济损失。
据法院介绍,1988年出生的杨某,凭着聪明和努力,于2015年12月应聘至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泗阳加油站任站长,负责机器维修、人员考勤、收缴加油款等工作。
2016年1月至 2017年6月间,杨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将加油款私自截留用于玩网游等个人消费。2017年7月,石油总公司在核算泗阳加油站账目时发现,加油站应收销售款存入公司银行账户金额与应收销售款金额相差100余万元。案发后,杨某于2017年7月左右归还33万余元。
泗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较大不退还,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鉴于杨某归还部分款项,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依照《刑法》相关规定,遂做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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