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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一男子租下一座山 说是养羊其实却是采矿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8-11-25 8:56:57>跟律师谈谈<

    租山时明明说是为了养羊,可上山一瞧,山上一只羊也没有,倒是有个矿坑。日前,丽水缙云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如此“挂羊头卖狗肉”的缙云人吕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15年,吕某以养羊的名义从缙云壶镇陇东村田贩自然村村民卢某甲、卢某乙处租来一座自留山。

    “租下那么大一座山养羊?这得养多少只呀?”虽然一开始村民感到有些奇怪,但吕某说得有鼻子有眼,村民也就信以为真,最后以5000元的租金,把山租给了他。

    然而,没想到的是,吕某租下山后,却开始了另一番计划。

    2015年3月,吕某在未办理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了工人非法开采山上的凝灰岩,并进行销售获利。

    随后,缙云县国土局发现了情况,工作人员立即找上门,并向吕某送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可在巨大利益的诱惑下,吕某依然我行我素,继续开采。

    直到一年后,当初把山租给吕某的两位村民无意中发现,山上连一只羊也没有,倒是有个正在开采的矿坑,于是两人不干了,当即将5000元租金退还,吕某和他手下的工人这才悻悻地离开了那座山。

    之后,不甘心的吕某又壮着胆,在另外一座村集体的山上继续干起了采矿的“老本行”。即便2017年6月,吕某偷偷采矿这事被立案调查,并且其已被取保候审了,他仍不知停手,继续非法开采凝灰岩。同年10月,国土局工作人员再次巡查,结果惊讶地发现了吕某居然还在破坏国家矿产资源,这下,事情可就更加严重了。

    之后,经浙江省第七地质队二次实地勘测,吕某非法开采凝灰岩总量为12342立方米。经缙云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吕某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共计1328457元,其从中累计获利150000元。

    此外,因吕某的非法采矿行为,还造成了植被破坏、山体破损、水土流失等情况,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最终,缙云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如下判决:吕某犯非法采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60000元,追缴尚未退出的违法所得150000元,且要赔偿国家矿产资源损失1328457元、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费142755元、非法采矿方量估算费84171元、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费50539元,共计16059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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