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刑事案例>山东青年所制发令枪被认定枪支获刑11年6个月 家属上诉

山东青年所制发令枪被认定枪支获刑11年6个月 家属上诉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9-3-22 11:31:53>跟律师谈谈<

   26岁的马双没想到自己兼职做的实心枪管发令枪,竟给自己带来了麻烦。

   1月19日,山东青年马双被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以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7个月。

   此时,他已在看守所羁押了18个月540天。这远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一年半左右的最长时限。

   2017年8月3日,马双在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抓走。10月26日,城厢分局向城厢区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随后,在经历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于2018年3月5日重新移送审查起诉。直至2019年1月14日,该案正式开庭。

   马双自制的发令枪是否具有枪支专用性存有争议。在开庭前,涉案的发令枪和配件经同一签定所两次鉴定,但给出不同的结论:“整枪不是枪,拆开即为枪”。这让马娟和律师无法信服。

   对一审的判决结果,马双及其家属表示不服,表示将提起上诉。

售卖自制发令枪遭福建警方跨省抓捕

   2017年8月11日,家住山东的马双在离家不远的地方与朋友做小本生意,已有8天未与家人联系。

   姐姐马娟起初没有在意,直到朋友告诉她,“马双被抓到福建了。”

   朋友的回复,让马娟感到纳闷。更让她不解的是,马双被抓的理由是:非法制作、买卖枪支。

   在马娟眼里,弟弟是个内向的人,不爱说话。

   马娟告诉每日人物,弟弟马双16岁辍学。之后进厂打工。18岁那年,马双在山东板材厂打工时,因意外失去了四根手指。临沂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马双伤情为劳动能力障碍七级。养病几年后,马双想要自谋出路。

   马双选择兼职做发令枪是一次偶然的机会。

   马娟介绍,马双在网上看到有卖发令枪的,听说这东西能赚钱,就打算试着做一下。发令枪,是一种在田径比赛中经常使用的道具,其大小、重量和普通枪支并无差异,不同的地方主要在于发令枪的枪管是堵实的,而且这种枪打出的子弹只能听响,没有发射出去的弹头。

   记者在淘宝上检索,便宜的一把发令枪能卖十几块,贵的达到上百。

   马娟不是很清楚弟弟是怎么研制出来发令枪的。她称,马双以前在技校学过这方面的知识,找过技校的老师一合计,发现可以自己做零件,自己组装,赚个差价。开始制作发令枪时,马双还找家人商量过,“做这个没事吧?”家里人担心。只是玩具而已,马双这样回复。

   马娟说,弟弟大概断断续续花了半年时间才做成。做到成品后,马双在微信上干起了微商,他在外面租了一个几平米的平房,将零件和其他杂物放在里面。直到某天一个浑姓男子来找他,说想要买一些。

   据判决书显示,马双是在明确知道浑姓男子会改装的前提下,把发令枪卖给他的,甚至还在微信上与对方讨论过改装的方法。

   对此,马娟坚称这是法院刻意曲解聊天内容,“我弟弟只是和他讨论了一下发令枪能不能响的质量问题。”“我弟弟根本不知道这个浑姓男子是干啥的,有人买他肯定就卖了呗。”马娟称。

   到案后的马双也辩称,自己不知道浑某等人的改装行为,只是代为修理,没有按照其要求改进生产,扣押的产品做工粗糙无法使用。他还称,其之后在公安机关的供述系被刑讯逼供。

   就在浑某这单生意做成不久后,莆田市警方在山东临沂一个火锅店内把马双抓走。

   据判决书显示,在马双的加工作坊内,警方扣押了2支完整的转轮发令枪、92个转轮、135个击锤、115个扳机等零部件。另被扣押的368个枪支散件计为12.27套成套枪支散件。

   这事后被认定为枪支散件的专用性配件,也成了该案的争议点。

   2017年8月11日,马双因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罪,被刑事拘留。9月15日,经检察院批准逮捕。

   在经过两次退回补充侦查后,案子在到2019年1月14日进行开庭审理。

   开庭那天,马娟称自己从家里带上了弟弟的衣服,准备接他回家。开庭花了近3个小时,最终判决马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缴获枪支散件两次鉴定,结论不同:是枪非枪?

   “这一定是弄错了。我弟弟的发令枪根本就是小作坊做出来的,浑某的枪肯定不是拿他的改的。”马娟称。

   姐姐和律师一直没能看到浑某改装枪的实物,但在检察院将马双起诉到法院后,他们看到了那把枪的照片,马娟说那时自己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她觉得,只是从照片上,就能明显发现这不是从他弟弟的枪改来的。

   马娟和王贵祥律师对比这两把枪,发现有18处不同,其中最明显的不同之一是浑某的那把改装枪是木质的手把,而马双的则是塑料的。

   2017年9月8月,马双的枪支配件和浑某的改装枪一同被送去鉴定时,莆田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机构作出的结论是,马双涉案的转轮、扳机、击锤均为“枪支散件”,并认为能和浑某改装枪上的配件进行互换。

   枪支散件事后被法院认定具有枪支专用性。每日人物了解到,所谓的专用性,是指转轮、击锤、扳机作为装填、击发弹药所必须的核心部件、为枪支所专用,以区别于弹簧、扣件等非枪支专用零部件。

   时隔40天后的10月17日,马双的全部配件含整枪发令枪一并送检,得出的结论却是:“因检材不具备鉴定条件,决定不予受理。”

   这两次鉴定给出不同的结论,无法让马娟和律师王贵祥信服,“整枪不是枪,拆开即为枪”。

   因对鉴定有异议,在开庭前的2018年9月25日,马娟与律师向城厢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关于请求当庭比对物证申请书》。

   王贵祥律师告诉每日人物,开庭当日他曾提出比对物证时,鉴定人说法庭并没有告诉他要携带物证,公诉人则以“枪支属于危险品不可以拿到法庭”为由拒绝。法官则解释称,法庭并不具备鉴定条件。

   对此,马娟感到气愤,“需要什么鉴定条件?一把螺丝刀就可以把枪撬开,看看到底两把枪能不能互换零件。”

   在马双的这起案件中,他制作的这款发令枪虽然没有被认定为是枪支,但发令枪里的一些零件被认定为了枪支散件。这也是双方争议的地方所在。

   法院认为,马双制作的这些零件是具有专用性的,它可以被他人用来制作成具有危害性的枪支。

   对该说法,马娟和律师表示很可笑,哪有什么专用性,是随便制作出来的。他们更倾向于把马双手工制作的零件等同于螺丝、铸铁。

   不过,也有改装发令枪而造成的伤人事件见诸报端。2012年,厦门日报报道,有人拿着改装后的发令枪上街抢劫。2014年有媒体报道称,有名教师拿着改装的发令枪抢劫车主。

   姐姐马娟坚称,“不管别人的枪能不能改,我弟弟的改不了,也从来没被人改装过。”

   曾代理过多起枪支案的徐昕律师评价称,该案涉及到的实心枪管的“轮转发令枪”不应视为真正的枪支,而且别人改装的枪支行为与涉案人马双无关联。除此,枪支散件的确定取决于是不是成套的枪支,目前该案的发令枪的零部件不具备枪支散件的条件。

   对一审的判决结果,马双及家属表示不服,将于近日提交上诉书。



版权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有侵权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删除。)

欢迎法律咨询  杭州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网  公司法 云法律


我们是云法律网,如果您对 “山东青年所制发令枪被” 还有其它疑问,
欢迎咨询我们全国免费咨询热线:0571-87425686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网上预约网上预约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