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拔错牙了?温州平阳一患者怒告医院索赔5万余元。近日,平阳法院审理了这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陈某年龄已近古稀,感觉自己的牙齿有松动和肿痛,于是前往平阳县某医院就诊。医生检查后,发现陈某患有牙周炎,其左下口腔的两颗牙齿有二度松动,遂告知陈某在发炎痊愈后可来拔除坏牙。
几日后,陈某来到医院,医生查看后拔除了两颗牙齿。缴费时,陈某看到费用竟有212元,感到奇怪,便问医生:“拔一颗牙为什么这么贵?”
医生说:“上次和你说过两颗都是病牙,要拔两颗。”陈某不信,觉得自己只有一颗牙有松动,另外一颗是健康的。医生便建议陈某再去拍摄X光片验证一下。
通过对牙槽拍片再度证实,两颗牙在拔之前都是二度松动,应该拔除。拿到结果后,陈某仍不相信,遂向平阳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赔偿5万元,并退还106元医疗费。
庭审中,原告陈某表示是医生拔错了牙,并篡改了病历和检查报告。而被告医院方则表示医生诊断无误,且事先已做说明。
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两次门诊电子病历均显示陈某有两颗牙齿已松动,陈某也认可前往平阳某医院就诊是为拔除牙齿。陈某主张医院篡改病历、检查报告,但未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不予采信;另其主张医院存在诊疗不规范等行为导致其损害,但经法院释明后,仍不申请对医疗损害责任进行鉴定,故对该主张不予支持。综上,陈某要求医院赔偿并退还部分医疗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据此,法院判决驳回陈某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陈某不服,向温州中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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