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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检察院依法对王进(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提起公诉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9-7-8 15:39:19>跟律师谈谈<

日前,扬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王进(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王进,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扬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7年至2018年,被告人王进利用担任江都市(区)经发委(经信委)副主任、安监局局长、交通局局长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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