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安徽人做零售业的,12月31日,我和同事到温州瓯海梧田街道劳动局的一个监察中队去咨询和寻求帮助,其实事情也就是我原来单位没给我们签合同,工作快小半年了,而且前几天直接通知解聘,而且工资还不能马上结算,直接解聘,事发突然我没准备,家属又在温州另个企业还没辞职,年底了走又走不了,自己又失业了,所以就去想按法律谈个说法,我感觉这应该是很简单的事情,因为我大概查了一下网上劳动法,我这情况是有法可依的,但是工作人员却告诉我,这个要直接到法院起诉,给我一个表格填了等通知,当时我就感觉我们国家给了我们弱势群体法律保护的依据,却被基层部分的人这样执行……我当时就想,我填了表格还要等你通知我打官司,那么我为什么不直接去法院?来他们那不是多余吗?况且我是外地人啊?我等得起吗?我想问问,这样情况怎么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