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罗某被随县检察院批捕。
2018年11月,朱某甲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父朱某乙到处找关系想让儿子早点出来。在派出所,朱某乙遇到朱某甲的朋友罗某。得知朱某甲的事情后,“仗义”的罗某表示有亲戚是相关单位领导,能帮忙把朱某甲“捞”出来,但是托人办事需要用钱。“捞”子心切的朱某乙信以为真,当天就给了罗某3000元用于打点关系。几天后,罗某又以请客吃饭等理由向朱某乙索要“打点费”,并承诺半个月内把朱某甲“捞”出来,“捞”不出来退钱。在罗某的欺骗下,朱某乙又先后分三次交给罗某5万余元。此后,朱某乙再联系罗某,罗某总称自己在找人,但朱某甲并没有按照罗某所承诺的那样提前出来。
今年6月28日,朱某甲按照司法程序释放后打电话给罗某,罗某表示钱都用来找关系了,但是没有帮上忙,并承诺会把钱还给朱某甲,让朱某甲不要报警。后来,朱某乙多次找罗某索要钱款,罗某以各种理由推脱。
7月12日,朱某乙报警,民警迅即将罗某抓获。经讯问,罗某对诈骗供认不讳,并交代将所骗得钱财挥霍了。罗某还供述以同样手法诈骗朱某甲寻衅滋事案同案嫌疑人叶某1万元和3条烟。
(版权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删除。)
欢迎法律在线咨询 律师在线解答 婚姻律师在线咨询 免费法律咨询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