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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恶医院敲诈勒索2万余人,为何屹立4年不倒?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19-12-20 10:20:36>跟律师谈谈<

   前不久,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民营医院涉恶案件。涉事的遵义欧亚医院,以治疗男性疾病为名,涉嫌诈骗、敲诈勒索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在四年多里敲诈勒索患者2万多人,非法获利2.39亿元。

   此外,该院10余名医生没有医师资格证,有的仅凭借一张伪造的证书就在医院担任门诊主任、手术医师。他们当中有人月收入高达10万元,其中一位杨某最高一个月收入40万元。

   昨日晚,央视《经济半小时》进一步揭露了该医院“病人被要求在手术台上缴费”、“虚构病情开展有创检查”等种种劣迹,情节之恶劣可以说让人瞠目结舌。

情节越是触目惊心,暴露的日常监管漏洞越大

   根据公开资料显示,遵义欧亚医院的前身遵义同济医院成立于2003年,于2014年6月更名为遵义汇川欧亚医院。据央视报道,更名后该院凭借大量虚假广告,成了近几年来遵义最有名、生意最火爆的男科医院。

   和“生意兴隆”相映成趣的是,警方在该院查获了“套路患者的教学范本”视频和对患者进行洗脑、病情造假的“中科男科模式”文件。

   然而,这家医院能够忽悠患者这么多年,除了自身“魔高一丈”外,恐怕也和“道矮三尺”不无关系。

   这家医院被查获,是源于2018年3月22日警方接到受害者举报,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就是在2018年初开始的。那么在此前四年多的时间里、两万多名受害者,就这么一位患者举报过吗?还是此前也有人反映,但没得到重视和处理?

   在网上检索信息可以发现,微博上早在2016年就有患者反映了这家医院的乱收费问题,或许因为“声音”太小没被听见。只是,如果一些患者有向医疗管理部门、司法部门反馈过,那么问题就不只是这家医院的问题了。


   遗憾的是,我们最后看到的结果,不是卫健部门推动的,也不是市监部门推动的,而是公安机关一举“歼灭”的。问题的关键正是出在这里:为什么当违法犯罪的雪球滚到如此大时,才被发现,才着手解决?

   据报道,该院自2014年5月起,就通过各种渠道投放上亿元广告,包装出了“顶尖专家”“海归博士”,并由网络部工作人员冒充医生护士,在社交软件上疯狂添加男性好友,诱导就诊。如果说,线下的违法行为具有一定的隐秘性,那么铺天盖地、夸大其词的广告,为何也没能引起地方监管部门的注意呢?

   此外,在这四年多里,“悲苦”的案例不胜枚举:该案受害人赵某因性功能障碍导致精神分裂;受害人欧某因“治疗”花光积蓄未见疗效导致母亲上吊自杀;受害人刘某因“治疗”花光全部积蓄,身患其他疾病无力就医离开人世……

   这些故事不应等到黑心医院被查处后,才受到关注;他们的声音,在事件发生时就应被听见。

类似涉恶医院并非孤立,鼓励民营医院发展的同时不能忽视治理

   手术中加价,已经是见怪不怪的新闻了。具体到民营医院的违法犯罪问题,也不是一地特色。

   近的有,今年6月,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市民营医院开展专项治理,检查了71家民营医疗机构,13家涉嫌各类违法被立案查处。远的有,2014年夏秋之际,宜宾市工商局在侵害消费者权益整治行动中,查处了10家涉虚假宣传、乱收费的民营医院。

   从这些案例中可以看出两个特点:一是,民营医院的违法经营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二是,这些问题多是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得到发现和处理。所以,这背后暴露的,更是一个市场性的问题。

   2017年,中国新闻网曾报道,当时我国国内男科专业医生的数量仅有3000人左右,全国1500多家三甲医院中,独立设置男科的不到50家。然而男科就诊的需求在不断增加,以北京大学校第三医院为例,2016年上半年,该院男科的门诊量较去年同期增长15.23%。

   在供求关系严重失衡的尴尬下,民营医院瞅准空缺,便在男科领域迅速补位,但问题也随之而来。一方面,是患者病急乱投医、无处投医,扎进了一些黑心医院的套路里;另一方面,是对民营医院的监管缺位,导致鱼龙混杂、劣币泛滥。

   例如,遵义欧亚医院一案中,便出现了大量的无资质医生。这和违法成本低不无关系。我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5000元以下的罚款,可能在一起两起诊疗中就能“挣回来”。

   的确,我们需要民营医院作为医疗资源的有效补充,但是我们绝不需要敲诈勒索、坑蒙拐骗的医院,这一点应无比明确。这不是个“有总比没有好”的问题,而是本身患者健康问题不大,却有可能被“破财伤身甚至害命”的问题。

   因此,对民营医院经营条件的放宽,决不等于对其监管要求的放松。

对医疗乱象治理应着重强调监管部门的责任

   早在2014年,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卫计委等部门就曾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要求各级卫计行政部门应当指导医疗机构加强投诉管理,设立医患关系办公室或者指定部门统一承担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工作,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

   而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还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医疗机构监督员,职责包括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对医疗机构违反条例和本细则的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对经查证属实的案件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或者处罚意见等。这些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此外,《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还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医疗机构评审的组织和管理,评审内容包括基本标准、服务质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等;医疗机构评审包括周期性评审、不定期重点检查。这些都应是监管部门日常的、基本的工作。

   那么,负责监管遵义欧亚医院的当地管理部门,有着怎样的日常检查措施和投诉处理机制,平时具体是怎么工作的、成效如何,当地应有举一反三的教训总结和深刻反思。毕竟,一家如此不堪的涉恶医院在自己辖区屹立了四年有余,这本身就是一个提醒,每个人脸上都应有火辣辣的感觉。

   更重要的是,这种疼痛感要传递到心里,形成耻感和责任感,将积极负责的态度转移到日常工作中,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科学、严密、高效的监管机制,遏止类似的黑心医院再次滋长。

   就在10月31日,《贵州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试行办法》出台。其中,雇佣“医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术中加价、价格欺诈、虚假诊疗”等欺诈行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将被记12分。有了具体的、详细的处罚办法,当然是进步,是好事。

   但是,说来说去,还是以上所讲,记分也好、其他处罚也好,前提无不是及时发现、主动发现,如果这个工作无法彻底落实,后续的处置规则再精细,都是无米之炊。

   因此,我们也希望,打击类似的非法经营行为,靠的不仅仅是专项行动和纸面规定,而是日常监管的“存在感”。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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