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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农银行首次定向发行遇“尴尬”?咋回事?

来源:云法律网站时间:2020-3-10 20:44:58>跟律师谈谈<

   早在今年1月份,随着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下称,新三板)挂牌的邢农银行完成股票的发行,作为该行此次股票发行的主办券商的海通证券就已在当月发布了关于该行股票发行合法合规的意见(下称,合法合规意见)。

   然而就在日前,邢农银行又最新公告披露了一份海通证券关于该行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意见(修订稿)。

   为何在时隔近两个月后,对意见内容进行了最新修订?

   “金融1号院”仔细对前后两份文件后发现,修订的原因主要是在关于新增股份限售情况上的表述发生了重大变化所致。

   根据这份最新发布的合法合规意见(修订稿)显示,邢农银行31名认购对象此次新增持有的股份,承诺自新增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自愿锁定3年。

   而在1月份首次披露的合法合规意见中,对于自愿限售情况的描述竟然是“新增股份无自愿锁定限售安排。”

修订的主要内容

股份限售期变为3

   因信贷规模不断扩大导致资本消耗持续增加,为提升资本充足率,在新三板挂牌的邢农银行于今年1月份成功完成了定向发行。发行结果显示,该行此次定向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1.83元,其募集资金1287.10万元。

   “金融1号院”注意到,这也是邢农银行自2018年年末挂牌新三板后的首次股票发行。

   根据测算,此次发行完成后,邢农银行资本充足率也将由截至2019年6月30日的16.66%增至16.77%。

   虽然由于部分认购对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缴款,邢农银行将缴款截止日进行了延期,但最终经过了“跨年”后,才于今年1月3日顺利完成。

   由于有9名拟认购对象全部放弃认购,邢农银行实际认购对象合计31名。

   就在1月下旬,海通证券也按规定出具了邢农银行此次股票发行的合法合规意见,并已经邢农银行对外公告披露。

   而在日前,邢农银行又通过公告披露了合法合规意见(修订稿)。

   就在这份最新的文件中,对于此次新股份的限售期限发生了重大变化。

   据1月份发布的合法合规意见显示,新增股份无自愿锁定限售安排。而在海通证券最新出具的合法合规意见(修订稿)中则指出,邢农银行31名认购对象此次新增持有的股份,承诺自新增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自愿锁定3年。

   从新增股份没有限期到自原锁定3年,显然,这才是在事隔近两个月后发布修订稿的原因。

   而海通证券也在最新发布的修订稿中强调,邢农银行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份限售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向发行

35人限制已被放开

   “金融1号院”同时注意到,就在去年年末,《关于修改的决定》(下称,新《管理办法》)已经下发实施。未来如邢农银行一样的其他新三板公司的股票发行,董监高及核心员工的认购人数将不受限制。

   虽然定向发行已经是新三板企业最为常用的融资方式,但在实际操作中,非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必须要面对关于特定对象数量的限制规定。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不超过35名”的这一门槛。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新增股东)数量限制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及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合计不得超过35名”。

   以邢农银行的发行结果为例,其此次定向发行共有31名适格投资者认购,其中,新增的24名自然人投资者包括了该行董事长在内的董事、高管及核心员工,另外还有7名发行对象为公司职工股东。因合计没有超过35名,该行此次发行股票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金融1号院”同时了解到,就在去年年末,证监会最新发布实施新《管理办法》,放开了挂牌公司定向发行35人的限制。

   根据新《管理办法》,“股票未公开转让的公司确定发行对象时,符合本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名。”这也就是说,未来再出现新三板公司发行股票时,董监高及核心员工的认购人数将不受限制,仅保留了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投资者不得超过35名的限制。



(注:本新闻来源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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