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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借用姐姐身份登记结婚 离婚惹来一堆麻烦

时间:2015-8-13 20:00:51>跟律师谈谈<

小伙子小陶是安徽人,而女孩小杜泗阳人,俩人在外打工时相识,不久便产生了爱情的火花。

在安徽小陶的老家登记结婚时,由于女孩小杜的年龄未满20周岁,不符合结婚的条件,于是俩人便耍了个小聪明,借用小杜的姐姐大杜的身份证去登记。蒙混过关后,就这样两人“依法”取得了结婚证,结婚证上的照片是小杜和小陶,身份信息却是大杜和小陶。

经历了九年的风雨之后,俩人有了自己的孩子,并积累了一定的财产,但两人的感情却越来越淡,越走越远,最终决定分道扬镳。离婚怎么离?和谁离?小陶范了难。和小杜离,没有结婚证,即使解决了孩子和财产的问题,结婚手续还在,婚姻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和大杜离,婚姻的问题可能解决,但孩子和财产的问题又没有解决。思来想去,小陶还是决定先从法律上解决婚姻的问题,起诉大杜和她“离婚”。

大杜收到法院的传票后,很诧异,莫名其妙又多了一个“丈夫”。法院在了解有关情况后,依法驳回了原告小陶的起诉。

【法官答疑】

结婚登记瑕疵情形比较多,问题比较复杂,法律后果也各不相同。借用他人身份证件进行结婚登记,仅是瑕疵一种。对于此种结婚证上载明的主体与实际共同生活者不一致的情形,现实生活中并不鲜见。

如果实际共同生活的当事人请求离婚的,法院应对当事人进行释明,告知因其结婚登记存在请求离婚的双方与结婚证上载明的主体不符,无法判断双方是否存在婚姻关系。若当事人坚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则应当裁定驳回起诉;若经过法院释明后,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主张解决同居期间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时,法院可以依法继续进行审理。

本案中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小陶和大杜已经取得了结婚证,在法律上已是合法夫妻关系。生活中,小陶和小杜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大杜也与他人又登记结婚,小陶和大杜均涉嫌重婚。因此两人还应当依法尽快解决名义上的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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