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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一男子为泄旧愤夜间砸坏“仇人”轿车

时间:2015-8-16 19:13:21>跟律师谈谈<

一年前,年轻气盛的90后小伙张某在饭局上与朋友发生争执,被对方捣了两拳,由于被现场拉架人抱住,未能还手。为此,张某一直耿耿于怀。一年后的一天,张某经过某停车场时无意中发现“仇人”的轿车,张某复仇之念顿生,遂找来木棍,将“仇家”的轿车砸坏。经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二年。

初中文化的张某一直处于无业状态,曾因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吸毒、故意伤害先后“五进宫”。一年前,张某与朋友任某因吃饭买单问题发生口角,在争执中,张某被对方捣了两拳,碍于被现场拉架人抱住,张某未能还手,为此,王某一直怀恨在心,想伺机报复任某。

今年1月28日晚8时左右,张某与朋友酒后到沭阳一家洗浴中心洗澡,途经洗浴中心停车场时,张某正好发现任某的高档轿车停在此处。一年来,张某一直苦于没有机会教训“仇人”任某,顿时觉得机会难得,随即决定砸坏任某的轿车以解心头之恨。于是,张某找来木棍,趁着夜色狠狠地砸向轿车,在打砸的过程中触动轿车报警器引来停车场保安,张某才停手,随后溜之大吉。

案发后,公安机关通过侦查锁定张某。经鉴定,任某轿车被损价值人民币三万多元。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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