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酒店受伤了,不但没有收到酒店的经济赔偿,反而被酒店要求赔偿物品损失费用。近日,来厦旅游的江女士就遇到这样一件“奇葩事”。
近日,来厦旅游的江女士入住集美某酒店,2晚2间房,费用合计409元。第二天晚上,江女士在洗澡过程中滑倒,导致四肢被玻璃严重划伤。随后,江女士便向商家反映了这一情况。没想到商家不仅拒绝处理,还要求江女士赔偿酒店的玻璃损失200元。江女士表示,酒店未采取任何防滑措施,现又要求其赔偿玻璃损失,极其不合理,在与商家多次交涉无果后,江女士在离开厦门前拨打12315热线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接到投诉后,集美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前往商家进行调解,经过现场检查,发现商家确实没有采取防滑措施与安全提示。随后,市场监管人员要求酒店做好防滑措施,以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经过市场监管部门的多次调解,商家向消费者赔礼道歉,不再要求消费者对损坏玻璃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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