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某担任赌博网站代理,并发展下线牟取利益。近日,他被张家港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刑。
曾某在赌博网站取得了代理的权限,还发展下线,形成金字塔形网络分工。2014年6月至7月间,曾某向毛某提供赌博账号,毛某伙同顾某(另案处理)接受许某、郭某、朱某等人(均另案处理)投注进行赌球活动。2014年6月28日至7月4日间,涉案赌博账号累计接受投注共计215668元。经侦查,张家港公安机关在广东将曾某抓获归案。
在审理中,张家港法院认为,曾某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属共同犯罪。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律师在线: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等传输赌博视频、数据,组织赌博活动,均构成开设赌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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